1.有两种人需要双报告:分别是党员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(非党员的干部也需要报告)。
(1)婚嫁事宜(办酒席,领证不算)报告:普通党员办理婚嫁事宜10个工作日前,要将有关情况报党总支审批(在登记表中体现总支书记审批意见),然后将审批结果报校纪委备案(复印件);科级以上干部办理婚嫁事宜10个工作日前,要将有关情况报主管校领导审批(在登记表中体现主管校领导审批意见),然后将审批结果报校纪委备案(复印件)。
(2)丧葬事宜报告: 10个工作日内,普通党员要向党总支报告有关情况(填表格,无需审批),并将表格送一份到纪委备案(可委托他人);科级以上领导干部,办理丧葬事宜10个工作日内要向主管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,并将表格送一份到纪委备案(可委托他人)
(3)报告内容:包括事项、时间、地点、规模(写桌数,原则上不超过20桌)、参加人员(亲戚、朋友,同学,不能有下属)、使用车辆(不能用公车)以及其它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。
2.其他注意事项:党员干部尽量避免在婚礼中使用公职人员担任证婚人;在婚丧喜庆事宜中,禁止借机敛财,大操大办;禁止办理升学宴、乔迁宴、生日宴等。
3. 不要漏报:请全体党员干部,所有签字完毕再交到纪委备案。